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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年费代缴

发布时间:2013.09.17 新闻来源:广州惟恒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

 

专利年费代缴的必要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

(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

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专利年费是在专利权被授予后的期间内,专利权人为维持其专利权的有效性而在每年都应当缴纳的费用。而由于专利年费对时限要求较高,缴纳次数多,而大部分申请人未配备专业的系统和人员专门负责专利年费缴纳事宜,因此,委托专业的代理机构负责年费代缴事宜是非常必要的。

 

专利年费代缴的流程:

    双方签署委托协议客户将专利年费和代理费汇入协议指定帐户在规定时间内向专利局缴费将专利缴纳发票邮寄给客户对客户专利年费进行全程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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