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联系惟恒 在线咨询 在线下载

国家版权局判定“今日头条”侵权 您的位置:首页 - 公司动态 - 惟恒新闻

国家版权局判定“今日头条”侵权

发布时间:2015.02.26 新闻来源:广州惟恒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商标注册 专利申请 版权登记 知识产权顾问 高新科技/产学研项目申报
  “今日头条”侵权风波在平息了近3个月后,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昨日表示,今年6月,国家版权局已对“今日头条”展开立案调查,确有构成侵犯著作权人信息网络传播权。之后,该公司积极整改,删除了所有侵权作品。

  据了解,在版权争议发生后,已有超过300家传统媒体与今日头条达成了正式的版权合作。

  昨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在做客微访谈时说,6月16日,国家版权局根据权利人的投诉和反映,依法对“今日头条”涉嫌侵权案立案调查。从调查的情况看,“今日头条”网站及移动客户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他人新闻作品及相关图片内容的集成、聚合、搜索、浏览和评论等服务。经调查确认,投诉的部分新闻作品及相关图片均由该网站存储和传播,而非链接跳转方式,构成侵犯著作权人信息网络传播权。在调查过程中,“今日头条”积极整改,删除了所有侵权作品,并主动与媒体洽谈使用作品的版权采购事宜。“这是一个好的现象。处罚是手段,规范才是目的。”阎晓宏说,对新兴网络服务企业,要在规范其经营行为的基础上积极支持其发展。

  今日头条:支持国家版权局决定

  今日头条方面回应称,国家版权局尚未下达相关通知,是否会有处罚暂时不清楚,但会支持国家版权局最终作出的决定。

  今日头条方面表示,已成立专门部门配合国家版权局的调查,并一直与国家版权局进行积极沟通,同时已与超过300家传统媒体达成了正式的版权合作,新媒 体 合 作 数 量 超 过5000家。
本文共分 1
分享到:
上一篇:“湘鄂情”商标价遭买家腰斩
下一篇:苹果iTunes被判专利侵权 需赔5.329亿美元

客户服务热线

020-3877 1107

158 8995 8307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