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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修订 取消“近三年内”获得知识产权的限制

发布时间:2016.01.27 新闻来源: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修订 取消“近三年内”获得知识产权的限制

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修订 取消“近三年内”获得知识产权的限制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获悉: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其附件《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进行了修订完善,更多中小企业将因此享受到高新技术企业政策优惠。

  科技部副部长阴和俊介绍,《认定办法》调整了“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指标,将小企业的研发费占比由6%调整为5%,大中型企业仍分别采用3%、4%的要求不变。“此次修订完善主要体现在适当放宽认定条件、简化认定流程、加强认定和后续监管以及扩充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等四个方面。”阴和俊说,适当放宽认定条件的内容除“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外,还包括将现行的“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30%以上”调整为“不低于10%”;取消“近三年内”获得知识产权的限制,以及“5年以上独占许可”获得知识产权的方式等。新修订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将于近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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