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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的重大实践

发布时间:2016.06.01 新闻来源: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下称《纲要》),提出到2020年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2030年跻身创新型国家前列、到2050年建成世界科技创新强国的“三步走”目标。作为“十三五”时期第一份对创新驱动发展做出顶层设计和整体部署的纲领性文件,《纲要》为未来我国创新发展的方向勾勒了蓝图。对此,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吴汉东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将全社会智慧和力量凝聚于创新发展上,是我国建成创新型国家的必要举措,也是走向世界科技创新强国的必然选择。按照《纲要》规划,未来,法治中国与富强中国、创新中国会相辅相成,共同促成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纲要》提出了“三步走”的战略目标。第一步,到2020年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其中提出,创新环境更加优化,激励创新的政策法规更加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更加严格,形成崇尚创新创业、勇于创新创业、激励创新创业的价值导向和文化氛围。第二步,到2030年跻身创新型国家前列。其中提出,若干战略领域由并行走向领跑,形成引领全球学术发展的中国学派,产出对世界科技发展和人类文明进步有重要影响的原创成果。第三步,到2050年建成世界科技创新强国。其中提出,创新的制度环境、市场环境和文化环境更加优化,尊重知识、崇尚创新、保护产权、包容多元成为全社会的共同理念和价值导向。

  对此,吴汉东认为,从现代化和法治化的意义来看,知识产权强国应该既是创新型国家,也是法治化国家,《纲要》的“三步走”目标,既是法治国家建设之构成,也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之要义。“保护创新的制度是一个国家的基本法律制度,一个不保护创新的国家是没有未来的国家。《纲要》强调优化创新的制度环境,健全创新政策法规,严格保护知识产权,会激励更多的人投身创新,将创新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具有极强的指导意义。”吴汉东表示。

  《纲要》提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必须从体制改革、环境营造、资源投入、扩大开放等方面加大保障力度。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正是其中重要一环。“当今世界,创新驱动已经成为科技发展、经济发展、社会发展乃至国家发展的重要动力,知识产权强国正是以知识产权制度支撑并保障创新发展的先进国家。”吴汉东指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8年来,我国的知识产权事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可以说已成为名副其实的知识产权大国,但知识产权事业所释放的能量、所产生的效益还不尽如人意,与知识产权强国的目标仍存在差距。“评价一个国家是不是知识产权强国,应当衡量其是否具备制度建设完善、创造能力领先、产业发展先进、环境治理优良4个基本特征。《纲要》中提出的‘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提高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促进创新成果知识产权化’‘强化知识产权制度对创新的基本保障作用’等,是对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细化和深化,也是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吴汉东说。

  “21世纪,中国要从世界大国走向世界强国,强国之路怎么走?就是创新驱动发展,创新驱动发展的基本制度支撑就是知识产权。应当按照《纲要》部署,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引导支持市场主体创造和运用知识产权,以知识产权利益分享机制为纽带,促进创新成果知识产权化。施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增强全民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强化知识产权制度对创新的基本保障作用。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是一场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的重大实践,也将成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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