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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关于加强高新技术企业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25 新闻来源:番禺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番科工商信函〔2019427

各相关企业:

为落实《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行动方案(2018-2020年)》,整合各方资源与力量,推动我区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和质量双提升,我局将加强对已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和今年拟认定(包括重新认定高企)的管理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2019年度申报高企认定的企业进行现场核实

根据《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行动方案(2018-2020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申报认定(含重新认定)高企的现场审核工作,委托专业机构委派专家组对2019年度申报高企认定的企业开展现场核查。现场重点核查以下企业:12018年营收低于500万元(含500万元)的企业;(22018年从业人员小于10人(含10人)的企业;(3)企业的实际生产经营或研发场所不在我区的企业;(4)过去三年纳税申报表未体现研发费的企业。对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有关要求的企业,我区将按照有关规定不予推荐。

二、对2017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中期检查

为有效监测高新技术企业运行状况,引导企业良性发展,提高高新技术企业质量。我区将依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对已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开展中期检查。今年中期检查的重点是2017年度通过认定的高企。抽查按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不同体量的企业抽取,重点抽取以下四类企业:(1)高企火炬统计年报中,研发投入占比低于高企认定要求的企业;(2 2018年营收低于500万元的高新技术企业;(32018年从业人员小于10人的高新技术企业;(4)过去三年发生过重大环保、质量安全等事故和列入非正常经营名录内的企业;(5根据工作需要重点检查的高新技术企业。

我局将根据市科技局的统一部署,制定检查工作方案,组织专家组到抽查的企业现场,对企业研发辅助账、科技创新管理制度落实、研发活动开展情况和企业经营情况等方面进行检查。对经核查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要求的企业,将依据相关规定暂停高新技术企业有关奖励,并申请上级科技部门取消该企业高企资格。

各有关企业应高度重视高企认定申报和中期检查工作。拟申报高企认定的企业,特别是本通知提及的四类重点核查企业,要认真对照条件,当专家组到现场核查时,应有熟悉情况的本企业人员在场答疑。接到中期检查通知的高企,应按高企认定的规范提前准备好材料,接受专家组现场检查。

特此通知

广州市番禺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19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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