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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入库项目完工评价工作指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28 新闻来源:

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2021年度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入库项目监督管理,现将《广东省2021年度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入库项目完工评价工作指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请迳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反映。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521

广东省2021年度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入库项目

完工评价工作指引

 

为加强2021年度广东省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入库项目管理,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粤府〔2018120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工〔2019115号)和《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专项资金支持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粤工信规字〔20202号)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总体要求

(一)本工作指引适用于2021年度采取完工评价后进行设备事后奖励和贷款贴息的技术改造项目。

(二)本工作指引所称完工评价是指对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完工后的项目建设情况、项目建设成效等方面所进行的评价。

(三)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统筹指导技术改造项目完工评价工作,不定期对完工评价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问题的,责令整改;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下简称项目组织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技术改造项目完工评价工作,按照工作指引组织完工评价,对技术改造项目完工评价的结果负责。

(四)项目组织部门可委托第三方机构承担技术改造项目完工评价具体工作,需按程序遴选符合资质要求的第三方机构,并对第三方机构的委托负责。参加完工评价的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协定,未经权利人许可,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转让完工评价过程中知悉的项目单位商业和技术秘密。

 

二、完工评价的条件、依据及内容

 

申请完工评价的项目应具备如下基本条件:

 已完成既定的投资计划和主要建设内容或已完成主要建设内容且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完成误差范围最大不超过20%的项目,可申请完工评价;固定资产投资额变化在20%以上或项目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项目,经履行相关变更手续后达到完工条件的,可申请完工评价;

 项目已完成规定的技术指标或实现预期的产能效益目标;

 项目资金使用规范,财务处理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其他条件。

完工评价依据的文件材料包括: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等立项文件,项目完工评价申请报告,项目投资有效凭证或项目承诺书等。

完工评价的内容包括: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完成情况,包括设备购置改造、基建等固定资产投资情况等。

 项目完成后形成生产能力情况、技术性能指标达标情况、产品质量、环保节能等方面情况等

3. 项目财务决算情况,包括项目资金筹措与使用情况、固定资产入账等。  

三、完工评价的组织和程序

 

项目组织部门负责接收项目单位提交的完工评价申请材料。    

完工评价申请材料包括:

广东省2021年度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入库项目完工评价申请报告(附件1);

2. 广东省2021年度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入库项目完工评价申请表(附件2);3.项目技术改造成果和效益。包括生产许可、经营资格、专利授权、科技成果、产品鉴定、样机样品、中试线等图片及数据,或产品测试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等证明材料;4.广东省2021年度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入库项目专项审计报告(附件3)。审计报告须包括项目总投资、项目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设备购置情况和项目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如项目未产生经济效益,进行预期经济效益分析)等内容要点;

5. 项目资金支出清单。包括项目建设工程、设备购置清单和主要票据资料;其中,设备购置主要票据资料包括合同、发票、付款凭证、设备和铭牌照片;

6.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等立项文件;

7. 真实性负责声明;

8. 其他需提供的材料(如项目监理报告、招投标文件等)。    

(三)项目组织部门组织对项目单位提交的完工评价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四)项目组织部门或者受委托开展完工评价的第三方机构成立专家组开展完工评价工作。专家组一般采取资料审查、会议评审和现场核查相结合进行,在审阅完工评价材料、听取项目实施情况汇报、质疑解答和专家组封闭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对项目计划投资及固定资产投资、产能及技术性能指标达标情况、资金使用合规性、存在问题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视情况到项目实施现场核查,并出具专家现场核查评价表(见附件4)。  

(五)项目完工评价实行回避制度,与项目单位有利害关系或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完工评价结果的人员,不得作为专家组成员参与项目完工评价。完工评价的专家人数原则上为单数,一般由5位以上(含5位)专家组成,且来自不同单位,其中应至少有2名财务管理专家,原则上至少3名专家具有高级职称。

(六)项目完工评价完成后,专家组应综合形成完工评价意见(见附件5),完工评价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评价通过的项目应明确项目实际完工时间。项目完工评价意见及相关材料由项目组织部门存档。

(七)完工评价工作经费可由项目组织部门从计提的工作经费中支出。

四、有关说明

(一)本工作指引由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解释。

(二)本工作指引所列附件,为工作指引的组成部分。

(三)本工作指引仅适用于2021年度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入库项目完工评价工作。

 附件:

1. 广东省2021年度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入库(参考提纲)

2. 广东省2021年度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入库项目完工评价申请表 

3. 广东省2021年度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入库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参考格式)

4. 广东省2021年度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入库项目完工评价专家现场核查表(参考格式)  

5. 广东省2021年度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入库项目完工评价意见(参考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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