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联系惟恒 在线咨询 在线下载

有人注册“LEDAI”玩具 “乐高”提异议 您的位置:首页 - 公司动态 - 惟恒案例

有人注册“LEDAI”玩具 “乐高”提异议

发布时间:2013.09.27 新闻来源: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近日,乐高博士有限公司(下称乐高公司)不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商评委)作出的对自然人董海平在“玩具”等商品上申请注册的“LEDAI”商标予以核准注册的异议复审裁定,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乐高公司认为,“LEDAI”同乐高公司的“LEGO”系列商标在整体外观上近似;而其拥有的“LEGO”系列商标在“玩具”商品上具有较高知名度,董海平注册被异议商标具有明显的傍名牌恶意,因此“LEDAI”同 “LEGO”系列商标构成使用在相同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因此,被诉裁定核准“LEDAI”的注册违反了《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本案将在近期开庭审理。

 

            

本文共分 1
分享到:
上一篇:假冒注册商标罪中的“同一种商品”的认定
下一篇:“成都仁恒”状告“四川仁恒”商标侵权索赔千万

客户服务热线

020-3877 1107

158 8995 8307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