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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东莞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02 新闻来源: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体系建设,引导我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现根据《东莞市科技局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认定管理办法》(东科〔2021〕57号)(以下称“管理办法”),开展2021年度东莞市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的认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一)网上填报。科技企业载体项目负责人登录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dgstb.dg.gov.cn/egrantweb/)填写并提交申请书;载体管理员审核并提交至各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首次申报需注册新帐号。

  (二)网上审查。各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对属地载体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提交市科技局审核。市科技局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三)书面材料报送。经市科技局线上审核通过后,申报载体打印书面材料(一式五份,以A4规格按顺序合并用线装订成册,需对每一页面依序连续编写页码),企业法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后,提交至所属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联系电话见附件2)。

  各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纸质申报材料进行核查,出具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提交至市科技局业务受理窗口。地址:东莞市民服务中心二楼综合一区;联系电话:22835972。可邮寄至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199号东莞市市民服务中心二楼综合服务一区(科技局业务);收件人:市科技局谢凤娟或李桂雯;联系电话:22835972;须用邮政快递EMS。

  二、申报时间

  (一)载体网上申报提交截止时间:9月15日17:30(申报系统预计9月7日开通)。

  (二)镇街(园区)审核截止时间:9月23日17:30。

  (三)市科技局网上审核截止时间:9月30日17:30。

  (四)书面材料提交截止时间:10月15日17:00。

  三、注意事项

  (一)在孵企业数量统计截止到2021年9月1日。

  (二)申请单位须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须自行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一切风险。
附件:1.东莞市众创空间申报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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