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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开发区发展改革局 关于组织开展 2022 年度第一批分布式光伏 发电项目投资方发电量补贴 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14 新闻来源:
各光伏发电项目投资方:
根据《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 广州高新区促进绿色低碳 发展办法》(穗埔发改规字〔2021〕1 号)(以下简称“办法”), 为推动我区绿色低碳发展,鼓励太阳能光伏发电应用,现组织开 展 2022 年度第一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方发电量补贴资金 申报工作,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条件 申请本补贴资金的企业或机构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办法另 有规定的除外)
(一)登记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广州市黄埔 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 内;
(二)有健全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
(三)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各项法定许可手续完善,一 年内未受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且三年内未发生 生态环境类犯罪;
(四)一年内未因社会危害性较大的违法行为被处予安全生 产行政处罚且三年内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
(五)符合国家、省、市、区信用管理规定;
(六)通过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考核。

二、申报项目要求
(一)项目已并网,并在线持续运行 6 个月以上(即 2021 年 9 月 30 日(含)前完成并网验收)。
(二)项目投资方未曾获得区绿色低碳发展专项资金对该项 目的扶持。
(三)光伏组件需符合各项设计、施工和运维规范标准要求。

三、补贴范围及标准 补贴范围
2021 年 5 月 20 日至 2022 年 2 月 28 日期间的发电量。
补贴标准: 应用方(屋顶方)为非公共机构的按 0.15 元/千瓦时; 应用方(屋顶方)为公共机构的按 0.3 元/千瓦时。

四、申报时间
本次申请时间为 2022 年 3 月 14 日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
各 申报单位需于申请期内向“政策兑现”窗口提交申报资料。

五、申报指引
(一)申请人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 ,按照办事指南要求申请事项预审。事 项名称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方发电量补贴(绿色低碳发 展专项资金)。 预审通过后,申请人可以在系统下载打印《广州开发区政策 兑现事项材料清单》及《政策兑现事项申请表》,并按照办事指 南要求带齐纸质材料到“政策兑现”窗口递交,正式提出申请; “政策兑现”窗口按照办事指南要求予以收件。
(二)区政策研究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形式审核通 过即正式受理后,转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实质审核;对于形式审核 未通过或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5 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三)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实质审核并作出审核决定。
(四)实质审核通过的,申请人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 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五)业务主管部门办理资金核拨手续。
(六)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专此通知。

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 广州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 年 3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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