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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通知 |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4 新闻来源:
通知文件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申报条件


(一)牵头单位是企业的,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及专职知识产权管理人员。
2.近三年研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达到高企研发费标准。
3.经营状况良好,上年度专利产品销售收入占总销售收入30%以上。
4.最近三年累计授权发明专利20 件以上或核心领域PCT布局10 件以上(生物医药领域,授权发明专利10 件以上或核心领域PCT 布局5 件以上)。
5.无严重失信行为。
(二)牵头单位是高校、科研院所的,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及专职知识产权管理人员。
2.拥有稳定的研发经费来源。
3.在相关技术领域研发水平处于国内或国际领先,拥有与该领域相关的国家或省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获得省级相关研发平台称号、且已建立产学研合作机制。(上述称号需经国家相关部委或省级厅局认定)
4.最近三年累计授权发明专利10 件以上或核心领域PCT 布局6 件以上(生物医药领域,授权发明专利5 件以上或核心领域PCT 布局3 件以上),或在相关技术领域,以解决国家重点的“卡脖子”技术作为研发方向,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近三年累计高价值专利发明布局50件以上。
5.无严重学术不端等失信行为。

加分条件


1.获得国家或省级专利奖或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成功案例;
2.承担过国家或省部级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或获得过省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
3.具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或知识产权证券化经验,或专利转让、转化的成功案例;
4.具有知识产权维权(含海外)成功案例;
5.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或《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或《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的;
6.属于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7.获评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企业。


截止时间

2022.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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