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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企业或机构认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16 新闻来源:

区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发展办法发展办法》(穗埔府规〔2020〕17号)和《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发展办法实施细则》(穗埔工信规字〔2021〕1号),现就我区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企业或机构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统计关系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范围内;

  (二)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或机构。

  二、认定条件

  (一)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企业

  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企业是指业务涉及CPU芯片、服务器、存储、交换机、路由器、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OA、ERP、办公软件、政务应用、流版签软件、边界安全产品、终端安全产品等自主可控产品的企业。认定条件如下:

  通过区工信主管部门认定的信创企业,信创企业认定基本条件如下:

  (1)具备不少于100平方米信创产品研发或经营场地;

  (2)拥有不少于6名以上的信创产品研发或运营团队成员,且研发或运营团队成员需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拥有学士学位及以上证书;

  (3)自筹不少于200万元研发费用用于信创领域;

  (4)拥有不少于3项信创产品的自主知识产权;

  (5)企业达到规模以上(即年营业收入不少于2000万元);

  (6)企业具备国内先进、有优势的信息技术能力和相关软硬件产品,具有较强的研发力量和服务团队,能够持续开展优质的产品应用推广和信息技术服务。

  (二)信息技术应用创新行业协会或联盟

  信息技术应用创新行业协会或联盟是指为芯片厂商、操作系统厂商、数据库厂商、整机厂商、应用软件厂商、集成商开展产品适配和技术攻关,加强产业侧与用户侧供需互动,推广适配成果和行业解决方案的机构。认定条件如下:

  1.依法在国家级、省级、市级政府职能部门登记成立的,登记地、办公地均在本区范围内,服务于信创企业或用信创技术服务于其他行业,且按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

  2.拥有不少于6名以上的服务团队成员,其中不少于3名服务团队成员需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拥有学士学位及以上证书;

  3.具备信创领域会员单位不少于20家。

  (三)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孵化培育载体

  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孵化培育载体是指为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企业或机构提供政策、管理、法律、财务、融资、市场推广和培训等方面的服务的产业孵化培育载体,包括各类符合条件的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信息技术应用创新成果转化基地(中心)和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园。认定条件如下:

  1.定向的空置为信创企业提供可自主支配场地使用面积不少于30000平方米,并提供专门场地用于向在园企业提供公共服务;

  2.具备不少于6名以上的服务团队成员,其中不少于3名具备学士学位或以上证书;

  3.在园业务涉及信创领域企业不少于5家,且全部在本区范围内进行了注册登记、并在区内依法纳税;

  4.具备完善的产业园运行管理相关制度,并对在园企业建立考核制度和退出机制。

  三、申报材料

  申请认定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企业的单位请填写附件1,申请认定信息技术应用创新行业协会或联盟请填写附件2,申请认定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孵化培育载体的单位请填写附件3。

  四、申请程序

  申请认定的单位需在2023年4月7日(星期五)前提交资料。请申请认定的单位将材料按照材料清单列出的顺序用A4纸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加盖公章,纸质版(一式5份)和电子版(含全部申报资料盖章扫描后PDF格式文件及认定申请书可编辑版文件)资料报至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联系电话:徐海波,电话:82118722,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1号E栋101,工作时间9:00-18:00)。

  附件1: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企业认定申请书.doc

  附件2:信息技术应用创新行业协会或联盟认定申请书.doc

  附件3: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孵化培育载体认定申请书.doc

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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