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联系惟恒 在线咨询 在线下载

关于开展2023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奖补资金申报的通知 您的位置:首页 - 公司动态 -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奖补资金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8 新闻来源:海珠区科工商信局
#惟恒知识产权#每日政策解读


2023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奖补资金申报指南

  一、申报条件

  纳入本次补贴资金支持范围的充电基础设施项目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广州市海珠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安装的非个人自用充电基础设施。充电基础设施产品应符合国家产品标准的要求,并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标准符合型合格报告,属于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应取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二)建设前已在广州市海珠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办理充电设施建设项目登记手续。

  (三)建成投运、验收合格(需按照《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规范》(NB/T33004)等标准开展竣工验收并形成合格竣工验收报告)。

  (四)未获得过国家级、省级、市级财政补贴。

  (五)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接入羊城充监管平台。

  (六)申报企业(即项目投资主体)在广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已建成并正常营运的充电基础设施总功率不少于2000千瓦(由羊城充平台在开具的充换电设施接入证明里予以说明)。

  (七)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及跨区申报。

  因高速公路充电基础设施由省交通运输厅履行日常监管的职责,高速公路充电基础设施项目可以不满足上述条件的第(二)、(六)项。

  二、资金补贴标准

  直流充电设施不超过200元/千瓦、交流充电设施不超过40元/千瓦,换电设施和超级快充设施(单枪功率达到360千瓦及以上)的补贴标准待定。(注:各类型充电设施奖补标准最终以省市通知及实际下达的资金为准。)

  三、申报要求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需在2024年4月22日18:00前将申报材料按要求报送至广州市海珠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工业和信息化科,逾期将不再受理。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材料包括:

  1. 封面。(见附件1)

  2. 目录。

  3. 申请报告。(附件3)

  4. 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补贴资金项目基本情况表。(见附件2)

  5. 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4)

  6. 充换电设施项目登记表。

  7. 申报单位法人营业执照,2023年度税务信用登记材料(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网站查询下载)

  8. 羊城充平台开具的充换电设施接入证明。

  9. 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充电基础设施产品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标准符合型合格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0. 充电设备购买合同,设备发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对于申报企业设备为自主研发或组装生产,不能提供购买合同及发票的情况,企业可以提供充电基础设施材料的采购合同、发票,或是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合同、发票等相关材料。

  11. 按照《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规范》(NB/T33004)等标准开展竣工验收工作形成的竣工验收报告(出具验收报告的单位应具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颁发的《检验机构认可证书》,证书附件中检验标准应包含NB/T 33004标准)(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2. 申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3. 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在有效期内,到期后续保(提供安全生产责任险保单)

  (二)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1. 申报材料统一采用A4纸双面打印,按材料清单的顺序胶装成册(含封面、目录及页码),并加盖骑缝公章。

  2. 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电子版材料需提供可编辑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扫描版。

  3.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hzxinxihua@126.com),纸质材料送至海珠区泰沙路555号207室。

惟恒知识产权集团,助力企业知识产权全方位战略保护、科技创新体系升级,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

更多政策详情,欢迎留言咨询小惟~


政策来源:海珠区科工商信局


本文共分 1
分享到:
上一篇:关于开展2023年度海珠区专精特新企业(新迁入)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五部门联合印发《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实施方案》,这些重点值得关注

客户服务热线

020-3877 1107

158 8995 8307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