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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广州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优秀传统文化传承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8.05 新闻来源:

各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非遗保护中心: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保护工作,根据《广州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广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按照《2025年广州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优秀传统文化传承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现开展2025年“优秀传统文化传承项目”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的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一)市级及以上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

(二)永庆坊非遗大师工作室

(三)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群体负责单位

(四)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不含国家级、省级)

二、申报材料

(一)《广州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附件2)。

(二)诚信承诺书(附件3)。 

(三)申报单位相关材料(代表性传承人个人申报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单位财务制度、单位人员构成。以上申报材料均需单位加盖公章。

三、申报要求

(一)原下发的《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开展2025年广州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优秀传统文化传承项目”预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预通知》)因2025年市财政资金政策调整,未如期开展。现根据政策调整后的要求,开展申报工作,与《预通知》中内容不一致的地方,以此通知为准。

(二)各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受理区属申报主体的材料申报,市非遗保护中心负责受理市属申报主体的材料申报,各申报主体应于8月11日前向上述单位提交申报资料。各区局和市非遗保护中心应于8月18日前审核完毕,择优推荐。

(三)获得推荐的申报主体应于8月28日前将全部申报材料扫描成一份PDF电子文档,文件名为:项目简称(传承人姓名)+所在区(如:醒狮越秀、某某海珠),请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申报,并提交相应的申报材料:

1.通过登录“穗@i企-穗政通”政策兑现平台(申报网址:https://qyfw.gzonline.gov.cn/qyfw/policyService/index/subsidyProject?tab=6)在线办理“优秀传统文化传承项目”申报工作,将申报材料(盖章件)扫描上传,线上申报完成后,无需线下重复递交纸质申报材料。

2.如申报主体无法开展线上申报的,可将纸质申报材料统一装订成册,于2025年8月28日前,前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服务大厅政策兑现窗口(520-522窗口),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办理。

(四)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于9月5日前对获得推荐的申报主体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于9月25日前组织专家完成终评工作,按程序审核评审结果并予以公示。

(五)请各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和市非遗保护中心高度重视本次申报工作,认真组织申报主体参评。严格对照申报指南规定的条件与要求,审核申报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按时、按比例择优推荐并加盖公章。请将各类汇总表(附件4-7),于8月20日前发邮箱:81098665@163.com。

(六)各申报主体须按照真实、准确和完整的原则,认真填写申报表,提供相应材料,对材料真实性负责。严禁重复申报、虚假申报、变相多头申报。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资格。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2025年广州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优秀传统文化传承项目”申报指南.docx

附件2:广州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docx

附件3: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4:2025年市级及以上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资金申报汇总表.docx

附件5:2025年永庆坊非遗大师工作室保护资金申报汇总表.docx

附件6:2025年市级非遗传承群体保护资金申报汇总表.docx

附件7:2025年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保护资金申报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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