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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实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根基

发布时间:2014.08.18 新闻来源: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等8部门共同制定出台了《关于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 加强和改进知识产权管理的若干意见》(下称《若干意见》)。自2008年6月我国颁布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以来,“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16字方针作为我国知识产权工作的指引和抓手,已成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进过程中各地各部门和全社会的共识。其中,知识产权管理贯穿于创造、运用和保护的全过程,科学管理知识产权是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的基础保障。
   当前,我国正处在努力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关键时期,如何通过提高知识产权科学管理能力,全面提升知识产权综合水平,对于夯实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根基,进而推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至关重要。此次《若干意见》的制定出台,无疑将为我国进一步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推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循序渐进  应运而生
   全年受理发明专利申请82.5万件,占三种专利申请总量的比例首次超过1/3;全年商标注册申请量达188.2万件,同比增长14.15%;全年著作权登记超过100万件,延续了近年来高速增长的势头。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出台5年后的2013年,我国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已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
重视知识产权数量的积累,重视知识产权质量的提升,强调知识产权带来的经济社会效益,在我国知识产权战略实施逐渐深入的过程中,我们工作的重心正在由“大”向“强”转变,根本目的在于推动知识产权成为国家竞争力的核心要素和经济发展的根本驱动力。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冯晓青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过程中,要特别强调知识产权的科学管理。“这是因为知识产权本身是一种静态的财产权利,它能为知识产权权利人带来巨大的竞争优势和市场竞争力,但这是以有效的知识产权管理为前提的,如果知识产权不能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整合,就难以使其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和竞争优势。”冯晓青说。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出了更高要求。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以来,我们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上制定了大量相关政策文件,而有关加强知识产权科学管理的系统性政策还相对缺乏,从顶层设计入手加强和改进知识产权管理显得尤为必要。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协调司有关负责人表示,随着改革的深入和市场主体创新能力的增强,社会对于加强和改进知识产权管理的诉求日益强烈。“目前,我国在知识产权管理方面政府职能还需进一步转变、公共服务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企业和高校院所等创新主体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还需进一步健全,只有解决好这一系列问题,知识产权战略的深入实施才能够得到充分支撑和保障。《若干意见》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制定出台的。”
指向明确 目标清晰
   此次出台的《若干意见》开宗明义,在开篇第一部分的指导思想中强调要全面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总体要求,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强和改进知识产权管理的工作方向,全面提高知识产权科学管理水平,为市场主体创新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
   “创新驱动是建立在体系完善并不断优化的知识产权制度基础之上的。实现创新驱动发展,知识产权大有可为。其中,知识产权的科学管理是关键。”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陶鑫良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因此,以科学管理为基础,《若干意见》进一步提出了规范管理、协同管理、主动管理、高效管理的基本原则。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协调司有关负责人对此进一步解释说:“规范管理强调政府通过制定政策、标准和严格市场监管等方式,提高创新主体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管理水平;协同管理强调各政府部门间要加强分工协作,凝聚行政管理合力;主动管理突出提高风险防范和处置能力,结合前瞻布局与积极应对,变被动管理为主动管理;高效管理指以提高公共服务能力为导向,通过运用先进技术手段提高管理效能。”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出台的《若干意见》还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为指引确定了2020年主要目标,提出了要建立起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系和高效顺畅的协调机制,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建立起满足发展需求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管理团队等目标。冯晓青认为,在未来的工作实践中,知识产权管理不应仅停留在事务型管理层面,而应随着管理水平的提高而跃进到战略层次境界,以不断提高知识产权科学管理水平。
措施具体 支撑有力
    当然,此次文件的出台,最值得关注的还是从改进宏观管理、加强执法监管、健全管理制度、创新服务方式等4个方面提出的15项主要任务。“这4个方面的15项主要任务,可以说句句都是‘干货’,每一项任务的制定都有其特定的背景,每一项任务的实施都将针对当前知识产权发展中的突出矛盾进行分解和处理,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协调司有关负责人表示。
   《若干意见》提出改进知识产权宏观管理,提高管理综合效能。其中既包括进一步简政放权、改革知识产权行政审批制度,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创新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的手段,同时针对当前宏观管理的薄弱环节,也提出了加强知识产权战略布局和综合运用政策手段支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以防范知识产权风险、最大化经济活动效益,以及运用财政、税收、金融等政策引导市场主体创造和运用知识产权等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有力举措。
   《若干意见》专门提出加强知识产权执法监管,维护市场运行良好秩序的举措。针对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无法满足市场经济运行要求的问题,提出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突出重点环节知识产权监管两项举措,从治本和治标两方面强化市场监管。针对知识产权市场监管中相对薄弱的领域,提出加强知识产权服务市场监管和加强知识产权涉外风险防范两项任务,分别旨在规范知识产权服务市场秩序和更好地维护我国的经济利益。
    提高管理规范化水平方面,是创新主体综合有效运用知识产权的基础。针对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主体管理能力薄弱的问题,《若干意见》在充分考虑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区别的基础上提出了引导企业标准化管理知识产权、推行科技项目知识产权全过程管理、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资产管理制度三项任务,同时提出鼓励社会组织加强行业管理的举措,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服务作用。
    此外,创新知识产权服务方式,提供优质公共服务是文件的又一重点,针对知识产权确权、用权和维权三个关键环节,《若干意见》分别提出提高知识产权审查服务能力、提升知识产权运用服务水平和提高知识产权维权服务水平,三管齐下为市场主体实现创新发展提供帮助。
    有关专家表示,实现创新驱动发展离不开知识产权的规范管理作为保障,知识产权有效激发创新活力、合理配置创新资源、充分转化创新成果的作用必须通过科学高效的管理来实现。《若干意见》的出台和逐步贯彻落实,必将为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注入新的强大动力,更好更快地推动我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和创新驱动发展不断迈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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