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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州市科技与金融结合计划 科技金融补贴专题申报

发布时间:2019.08.07 新闻来源:市科学技术局

2020 年广州市科技与金融结合计划 科技金融补贴专题申报指南 (征求意见稿)

 本专题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科技金融与产 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穗府办„2015‟26 号)发布指南,旨 在积极引导金融资源向科技领域配臵,促进广州市科技、金融与 产业深度融合。 

一、支持对象 

本专题方向一至方向二支持科技型企业,方向三支持重大创 新创业活动的获奖企业、主办或承办单位。

 1.本专题所支持的科技型企业指在广州市注册成立的,主要 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生产和服务的公司,并符合下列 条件之一:

 (1)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对应科技型企业证明材料: 截至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提交截止时间的有效的高新技术企业证 书); 

(2)纳入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并取得科技型 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的企业(对应科技型企业证明材料:全国 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查询结果网页打印版)。

 2.本专题所支持的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企业是指中国创新创业 大赛(广州赛区)和广州百万奖金(国际)创业大赛广州赛区的 获奖企业和团队,以及进入广州青年创业大赛决赛的前 100 名参  赛企业和团队,获奖团队须在广州完成工商注册。 

3.本专题方向一所指科技保险合作机构为与广州市科学技术 局签订科技保险合作合同的保险机构。 

二、支持方式 

本专题支持方式为奖励性后补助方式(以万元为单位,精确 到小数点后两位)。 

三、补助补贴内容 

方向一、科技保险保费补贴 

(一)设立目的:充分发挥科技保险作用,有效分散和降低 科技创新风险,促进企业和研发机构加大研发投入。 

(二)支持对象:科技型企业。 

(三)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须是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在科技保险合作机构购买科技保险险种的科技型企业(具体以保险合 同签订时间为准),且应在保险合同签订前符合本指南所支持的 科技型企业条件。 

2.单个保险单号对应的可补贴(补贴险种范围内的)保费不 低于 5000 元(含) 。 

(四)补助标准:对科技型企业在科技保险合作机构购买科 技保险基础险种以及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 局备案确认的科技保险险种,按保费支出的 30%-60%给予补贴, 单个企业年度补贴总额不超过 30 万元。科技保险补贴险种及补贴比例见附件。 

(五)申报资料: 

1.《2020 年广州市科技与金融结合计划科技金融补贴专题申 报书》; 

2.申报企业营业执照(保险合同签约后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 还需提供工商部门商事变更登记证明材料); 

3.科技型企业证明材料; 

4.科技保险合同((合同需双方签字盖章,包括但不限于保 险明细、保险条款等。如有批单,需附上批单)。合同中列明的 可补贴保险险种名称应与申报指南所附的保险合作机构及具体 险种表中相应保险合作机构所对应的险种名称一致。 

5.保险费支付凭证(发票和银行转账凭证)。 

方向二、科技企业上市(挂牌)补贴 

(一)设立目的:积极发展和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推动科 技型企业上市和再融资。 

(二)支持对象:科技型企业。 

(三)申报条件: 

1.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完成股改的科 技型企业(以股改工商变更登记时间为准),且应在股改前符合 本指南所支持的科技型企业条件;

 2.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在广东股权交易中心科技创新板挂牌(期间在广东股权交易中心科技创新板挂 牌后摘牌的,仍予以补贴)的科技型企业(以广东股权交易中心 颁证日期为准),且应在挂牌前符合本指南所支持的科技型企业 条件。 

(四)补助标准: 

1.股改补贴。对完成股份制改造的科技型企业,补贴 20 万元 (注册时为股份制公司的不予以补贴); 

2.广东股权交易中心科技创新板挂牌补贴。对科技型企业完 成在广东股权交易中心科技创新板挂牌的有限公司给予5万元补 贴、股份公司给予 10 万元补贴(以广东股权交易中心出具的科 技创新板挂牌证书上的企业性质核准补贴额度); 

3 同种补助类型每家企业只能享受一次,已获之前各年度本 专题相关补贴的,不再予以重复补贴。 

(五)申报资料: 

1.《2020 年广州市科技与金融结合计划科技金融补贴专题申 报书》;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 

3.科技型企业证明材料;

4.申请股改补贴,须提供股改工商登记变更证明材料;

5.申请广东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补贴,须提供广东股权交易中 心出具的科技创新板挂牌证书; 

6.申报主体在股改、广东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后,发生单位名 称变更的,须提供工商部门商事变更登记证明材料;

方向三、“双创”补贴 

(一)设立目的:引导社会资源支持创新创业,促进科技型 中小企业发展。 

(二)创新创业大赛获奖补贴 

  1.支持对象: 

(1)2019 年广州南沙香港科大百万奖金(国际)创业大赛 的获奖企业(团队); 

(2)2019 年进入“青创杯”广州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决赛的 前 100 名企业(团队)。 

2.申报条件: 

(1)申报创新创业大赛获奖补贴须为 2019 年广州南沙香港 科大百万奖金(国际)创业大赛的获奖企业(团队)或“青创杯” 广州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的决赛前 100 名的企业(团队); 

(2)申报单位应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获奖对象为团队的,须团队全部成员授权同意成立企 业,并在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广州市完成工商注 册登记; 

3.补助标准: 

(1)广州南沙香港科大百万奖金(国际)创业大赛获奖补 贴。设一等奖 1 个、二等奖 2 个、三等奖 3 个与优胜奖 6 个,对 每个奖项类别的每个获奖企业(团队)分别补贴 30 万元、20 万 元、10 万元和 5 万元; 

(2)“青创杯”广州青年创新创业大赛补贴。对“青创杯” 广州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决赛前 100 名的企业(团队),每家补贴 2 万元。 

4.申报资料:

 (1)《2020 年广州市科技与金融结合计划科技金融补贴专 题申报书》; 

(2)获奖证明材料(大赛组委会出具的获奖证书)或“青 创杯”广州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决赛前 100 名公示名单(加盖活动 组织方公章);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由单位管理员在单位信息维护时 提供企业授权委托书,系统自申报单位信息自动读取)。获奖后 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还需提供工商部门商事变更登记证明材料; 

(4)参赛对象为团队的,还须提供团队全体成员授权同意 书(内容须包括:获奖团队名称、授权同意注册成立企业名称、 企业主营业务范围与参赛项目一致性说明、授权签名等)。 

(三)创新创业活动补贴

 1.支持对象: 支持的创新创业活动包括以下两类: 

(1)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州赛区); 

(2)其他除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州赛区)外的创新创业 活动,如:创业大讲堂、创业训练营、创新创业评选节(栏)目 等。 

2.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应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有多个承办单位的,可共同申报; 

(3)创新创业活动必须为公益性质,且应于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开展,主体活动须在我市行政区域 内举行; 

(4)创新创业大赛的参赛队伍需达 500 支以上(含); 

(5)创新新创业活动需由市级(含)以上科技主管部门主 办或由其他局级(含)以上政府部门主办且市级以上科技主管部 门作为指导单位。

 3.补助标准: 

(1)对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州赛区)承办单位的组织费用按 实补贴(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 

(2)对其他除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州赛区)外的创新创业活 动,按活动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不含商业活动收入、活动奖金) 的 50%给予补贴; 

(3)同一申报单位年度累计补贴不超过 300 万元; 

(4)已获得其他财政资金支持(含政府购买服务等)的, 不予以重复支持。

 4.申报资料: 

(1)《2020 年广州市科技与金融结合计划科技金融补贴专 题申报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由单位管理员在单位信息维护时 提供企业授权委托书,系统自申报单位信息自动读取),举办活 动后,若申报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还须提供工商部门商事变更 登记证明材料; 

(3)活动工作总结报告(含活动时间、地点、主体活动概 况以及活动效果等)及相应证明资料。其中,参赛队伍 500(含) 支以上的证明材料,须提供总签到表等材料;主办单位及指导单 位的证明材料,须提供活动通知等材料,且通知正文应体现活动 名称、活动时间、主办单位信息、指导单位信息、承办企业名称 等;其他证明材料,由申报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提供,包括但不限 于活动方案、宣传资料、现场图片、媒体报道等。 

(4)活动专项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正文需对活动收入和支 出做出具体说明;如有商业活动收入、活动奖金等,需单独列明; 申报单位承担多项活动的,应对多项活动合并审计) 

(5)活动费用相关凭证(须按专项审计报告分类按序罗列)。

 四、申报要求及有关注意事项 

(一)项目名称统一规范为:2020 年度××公司××方向补 助。 

(二)不同补贴方向须单独进行申报,按要求提交相应资料。

 (三)申报科技保险补贴方向的申报单位,需在项目申报阶 段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纸质申报材料须与网上提交 的申报材料一致;申报其他补贴方向的申报单位,在项目申报阶 段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四)本专题由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委托科技服务机构或科技 服务机构组织专家对项目申报单位和申报项目是否符合本专题 支持方向提出审核意见。 

(五)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确保申报质量。 经组织单位网上审核通过推荐的项目,不予退回修改,亦不予受 理任何申报补充资料。因相关材料错漏等原因影响审核结果的, 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不利后果。申报单位不符合本指南相关要 求,存在骗取财政补贴行为的,广州市科学技术局有权取消其项 目立项、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六)本指南由广州市科学技术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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