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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区2019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成本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06 新闻来源:

黄埔区关于组织2019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成本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成本补贴具体申报条件

  我区及其受托管理区域和下辖园区范围内办理注册、税务登记、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其中工业类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不超过4亿元,其他类型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不超过1亿元(营业收入数据以企业提供的具有资质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的数据为准)。同时应满足以下任一条件,且须在过去3年内在申报和承担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中无不良信用记录:

  (一)经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进入市级及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广州市小巨人企业库、广州市科技创新企业库的企业;

  (三)近5年内获得市级以上科技部门科技项目立项的企业;

  (四)各类高层次人才创办的企业;

  (五)经《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成本补贴具体扶持方式

  对取得商业银行机构贷款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对贷款成本(包括贷款利息及担保费用等)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部分给予50%的补贴,单笔贷款贴息时间最长不超过1年,每家企业每年只享受一笔贷款贴息(一份贷款合同),贴息金额不超过50万元。

  (一)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贷款成本(包括贷款利息及担保费用等)以贴息的方式给予补贴。

  (二)每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每年只能对其一份贷款合同中的一笔贷款进行贴息申请,贴息时间不应超过一年。区级财政多个性质相同的政策时,符合申请贷款成本补贴条件的企业,同一份贷款合同,只能申请一个政策的兑现。

  (三)2019年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按4.35%计算,直接获得贷款的贷款成本补贴计算方式为:实际贷款金额×(贷款利率-4.35%÷365×贴息天数×50%。贴息天数从资金实际到账下一日计算。

  (四)经由担保公司取得贷款的贷款成本补贴计算方式为:实际贷款金额×(贷款利率+担保利率-4.35%÷365×贴息天数×50%,贴息天数从资金实际到账下一日计算。

  (五)申请的成本补贴金额不应超过50万元。

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成本补贴申报材料

        以下材料一式一份,A4 纸胶装成册并骑缝加盖单位公章(硬质封面,且须在封面注明申请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及 加盖单位公章,附件材料须制作目录列表,按申请材料的先 后顺序装订,书脊标注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成本补贴 (2019+企业简称),在办理申请审批时提供;除《广 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外,其他申请材料需在政 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中扫描上传:

       1、《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该清单在 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预审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不需再扫 描上传;请自行打印并在提交纸质材料时一并提交,经办人 签名);

       2、《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成 本补贴扶持资金申请表》(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 盖单位公章);

       3一照一码企业营业执照,迁入的企业还需提供v> 办理迁入的工商税务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 章);

       4、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申请企业符合本指南申请单位条件相关证明资料(复 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企业 2019 年年度审计报告(年度审计报告必须包括 注协防伪报备页、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 金流量表和完整的会计报表附注。申请企业的审计报告不能 以上级集团公司的审计报告替代,不能以汇算清缴报告替 代)(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核原件);

       72020 5 25 -2020 7 20 日期间前往人民 银行征信中心打印的《企业信用报告》;

       8、企业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如贴息期间存在展期, 还需提供展期协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核原件);

       9、经贷款银行盖章确认的贷款还本付息明细表(原件, 加盖单位公章);

       10、贷款到账及还本付息的银行单据(复印件,加盖单 位公章);

       11、企业贷款用途说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如贷款性质为经由担保公司担保而取得的贷款,则需同 时提供以下材料:

       1、担保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及法人 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企业与担保机构签订的担保合同(含公证书,若有反担保合同一并提供)以及银行与担保机构签订的保证合同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核原件);

       3、企业支付担保费含记账凭证、原始凭证(如发票、 转账单)在内的有效凭证;

       4、企业承诺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名(若委托代理 人签名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加 盖单位公章);

       实质审核通过后,登录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在线办理 资金拨付申请:

       1、《收款确认函》(加盖单位公章及财务专用章并扫 描上传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收款确认函》之前,请务 必确认系统中的单位名称及银行账户等信息准确无误)。

       2、若单位信息有变更的,需及时修改系统资料信息, 并上传《工商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企业银行基本户《开 户许可证》(或已加盖单位公章及财务章的基本存款账户 信息表)等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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