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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学术著作出版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03 新闻来源:

关于征集2021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学术著作出版基金项目的通知

扶持领域

       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在我国国内出版的自然科学领域基础研究和应用技术研究活动产出的优秀学术著作。

       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范围包括:

       1. 学术专著:作者在某一学科领域内从事多年系统深入的研究,撰写的在理论上具有创新或实验上有重大发现的学术著作。

       2. 基础理论著作:作者在某一学科领域基础理论方面从事多年深入探索研究,借鉴国内外已有资料和前人成果,经过分析论证,撰写的具有理论创新的,对科学发展或培养科技人才有重要作用的系统性理论著作。

       3. 应用技术著作:作者把已有科学理论应用于生产实践的先进技术和经验,撰写的能促进产业进步并给社会带来较大经济效益的著作。

       2021年度资助重点: 

       1. 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坚持全球视野,围绕量子科学与技术、生命科学与生物技术、人工智能、数学和应用研究等各基础研究前沿领域和重点学科基础理论研究,加强01”的原始创新,突出应用导向的基础研究,强化跨学科跨领域交叉融合和颠覆式创新,取得重要原创性成果的出版项目。

       2. 面向经济主战场,聚焦高质量发展,围绕数字经济、智慧农业、现代能源、智能制造、生态环保、医药健康、新材料等方面,突出前沿引领技术和现代工程技术,大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带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培育新兴产业,切实改善民生福祉,促进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的出版项目。

       3. 面向国家重大需求,突出战略导向,围绕重大装备与工程、重点产业发展瓶颈、网络信息安全、重大传染性疾病防控等方面,推动关键领域核心技术突破,大幅度提升产业自主可控水平,为应对内外部重大安全挑战、提升战略竞争力提供科技解决方案的出版项目。

具体申报条件

       (一)1、申报单位须为国家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出版机构,具有良好的出版业绩和社会信誉,具备完成国家科学技术著作出版基金项目的条件和能力。

       2、申报单位须拥有本项目的专有出版权或相关著作权,并确保本项目不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商标权、名誉权、肖像权等合法权益。

 

       (二)申报项目

       1. 著作须完成60%以上或全部书稿后,可提出申报。

       2. 同一申报单位同一作者本年度只允许申报一个项目。

       3. 2020630日以前已出版的学术著作不能申报。

       4. 上一年度申报学术著作出版基金但未获得资助的项目,不得在本年度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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