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联系惟恒 在线咨询 在线下载

佛山市南海区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企业类市、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一次性科研补助的通知 您的位置:首页 - 公司动态 - 惟恒新闻

佛山市南海区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企业类市、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一次性科研补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01 新闻来源:

 各镇(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根据《佛山市南海区科学技术局关于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管理办法(第二次修订)》(南科〔2020〕61号,以下简称“本办法”)文件精神,为顺利组织开展我区2021年度企业类市、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一次性科研补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20年度获批组建的企业类市、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依托单位。

    二、申报材料及编制要求:

    在“佛山扶持通”上提交材料如下:
  

 ① 企业类市、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一次性科研补助申请表(附件2)
 ② 申报承诺书(附件3)
 ③ 独立法人证明(如企业名称和批文不一致,需增加提交工商变更核准通知书
 ④ 政府批复文件(提供批复文件正文部分+企业名称所在页面,不接受网上通知截图形式)

材料编制要求:

    (一)电子版材料:申报单位登陆到佛山市扶持资金综合平台(https://fsfczj.foshan.gov.cn/#/home)注册账号,在“项目申报”中搜索“2021年度企业类市、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一次性科研补助”并进入该项目,按平台指示录入申报材料。

    (二)纸质版材料:申报单位收到由佛山市扶持资金综合平台发出的“申报材料审核通过通知”后,登陆到该平台,按顺序打印、装订纸质材料,建议黑白双面打印,一式一份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含骑缝章),报送至所属镇(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下称“镇(街道)经发办”)受理,受理后由镇(街道)经发办汇总并加具意见、盖章,再报送给区科学技术局。

    (三)请款材料:申报单位报送纸质版材料时,请同步报送请款材料至所属镇(街道)经发办,请款材料由镇(街道)经发办汇总后报送给区科学技术局。请款材料填写要求详见附件4《请款材料要求》。

    三、申报时间:

    (一)开放申报时间:2021年2月1日9:00。

    (二)申报单位首次电子版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2月26日17:00前,由申报单位登陆到佛山市扶持资金综合平台(https://fsfczj.foshan.gov.cn/#/home)注册账号并按指示提交申报材料。

    (三)镇(街道)经发办电子材料初审截止:2021年3月5日17:00前,各镇(街道)经发办登陆到佛山市扶持资金综合平台(https://fsfczj.foshan.gov.cn/#/home)完成申报材料初次审查并加具意见,提交至区科学技术局审核。

    (四)纸质件受理截止:区科学技术局完成审核后,由企(事)业单位于2021年3月17日17:00前,下载申报书及附件并打印,报送纸质件一式一份及相应请款材料至所属镇(街道)经发办受理。

本文共分 1
分享到:
上一篇: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2021年度知识产权“培优工程”名录入库单位的通知
下一篇:直播带货忙,专利得跟上

客户服务热线

020-3877 1107

158 8995 8307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