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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转发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1年佛山市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19 新闻来源:

各镇(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佛山市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发展工业互联网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佛工信〔2020〕22号),加强培育我市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标杆,加快5G技术与工业互联网融合发展,现将《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1年佛山市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申报的通知》(佛工信函〔2021〕123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镇(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认真做好企业入库的组织申报工作;

  二、请有意向申报2021年佛山市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的企业,按照《2021年佛山市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要求编制申报材料,于2021年5月1日前通过佛山扶持通平台(https://fsfczj.foshan.gov.cn)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并通过平台打印纸质申报材料(一式4份),填写附件2项目申报汇总表(电子版1份),于5月12日前交至区经科局。



、支持内容

)工业企业工业互联网应用标杆(以下简称应用标杆)。支持工业企业应用工业互联网新技术实施数字化转型,由工业企业牵头联合工业互联网服务商申报。

5G+工业互联网应用标杆(以下简称5G标杆)。支持业企业面向产业转型升级的实际需求,搭建与行业应用系统相结合的5G示范网络,充分利用5G网络低时延、高可靠、广覆盖等特性,面向产品质量检测、设备智能维修运维、工业视频监控等典型生产制造场景,研发基于5G、边缘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并适用于特定行业特定领域的工业互联网产品、应用并开展实践,开展多种网络部署架构、多种建设运营模式的企业5G内网改造。由工业企业牵头联合电信运营商、工业互联网供应商组织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

  1.业企业(项目牵头单位)应在当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企业数字化改革规划清晰并具备良好的自动化、信息化基础。申报5G标杆的制造业企业原则上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超10亿

  2.工业互联网供应商、电信运营商:包括工业互联网平台商、服务商,应在广东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电信运营商在广东(省内各地市)的分支机构。联合申报5G标杆的电信运营商应具有建设5G基础设施、提供5G在工业领域应用服务的能力,核心竞争优势明显。

3.项目牵头单位及联合体成员近5年以来在专项审计、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方面未出现过较为严重的违法违规情况。

4.项目牵头单位及联合体成员3年以来不存在财政专项资金支持项目逾期未验收的情况,且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不存在未验收项目。

(二)项目建设要求

  1.项目实施地必须在佛山市内。

  2.工业企业已有的自动化、信息化和网络基础良好,项目应用场景具有代表性,面向细分领域共性需求,采用工业互联网平台技术解决企业综合业务问题,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解决方案产品和模式,打破信息孤岛,不断促进企业业务持续改善。其中5G标杆项目同时具备开展5G+工业互联网应用的良好基础,具备实施企业内网改造条件和能力,开通满足应用要求的5G基站聚焦行业领域共性场景,形成适用于规模推广的“5G+工业互联网”技术产品及解决方案。

  3.项目有明确、量化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绩效目标应可考核、可量化,且符合市的绩效目标要求。

  4.同一单位不得申报同个方向2个以上项目,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多头申报。

5.项目遴选参考指标见附件1-1

(三)申报资料

1.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须核实原件)

2.税务部门出具的上一年度完税凭证(复印件,盖章,须核实原件)

3.申请书(见附件1-2,原件,盖章);

4.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复印件,盖章,须核实原件);

5.项目建设内容的验收报告(复印件,盖章,须核实原件);

6.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复印件,盖章,须核实原件

7.项目实施期内软硬件系统设备投入情况(见附件1-3)(原件,盖章),及相应的合同、发票、付款凭证等(合同对应的发票和付款凭证放一起,复印件,盖章,须核实原件);

8.3年获得市、区政府各种财政资金支持的情况说明(原件,盖章);

9.项目实施相关指标完成情况佐证材料(复印件,盖章,须核实原件);

10.5G标杆项目还要提供已在建或已开通满足项目要求的5G基站的佐证材料(复印件,盖章,须核实原件);

11.项目有关资质证书等其他材料(复印件,盖章,须核实原件)。

上述提供的申报材料,要列出目录,并按顺序依次编排并装订成册双面印制,一式三份。专项审计报告内容包含项目实施期内软硬件系统设备开具发票额、已付款项额等有关情况。

  三、扶持要求

(一)2021年佛山市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不超过30个,其中5G标杆项目不超过5个;鼓励行业细分龙头或行业骨干工业企业申报。

采用竞争性分配方式进行事后奖补。项目财政资金扶持比例不超过项目总投入30%,单个项目扶持资金不超过300万。项目投入应与支持内容相对应,项目承担单位要认真核算项目投入并填写《项目投入明细表》(附件1-3

  (三)项目应有量化考核绩效指标,无量化考核绩效指标的项目不予以扶持。

(四)项目启动时间原则上不早于2019年5月1日,完工时间不迟于项目正式提交申报材料的时间,即在2021年4月30日前

四、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本次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申报同步进行的方式,申报单位登录佛山扶持通平台https://fsfczj.foshan.gov.cn)按照申报要求编制申报材料,202151日前通过平台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并通过平台打印纸质申报材料(一式3份)提交至辖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

(二)项目推荐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同意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封面“推荐单位”处盖公章并加盖骑缝章,连同推荐函项目入库推荐汇总表2021年5月14日前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逾期不予受理。

)项目评选。工业和信息化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开展项目评审,择优选出我市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并予以公示。

 

附件:1-1.2021年佛山市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遴选参考指标

     1-2.2021年佛山市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申报书(模板)

     1-3.项目投入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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