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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改革 使知识产权成市场主体创新发展的“开山斧”“点金石”

发布时间:2021.06.10 新闻来源:国新网

 5月8日,国新办举行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何志敏表示,随着我国知识产权工作转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需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公众需求,实施精准改革,以提高公众满意度和获得感为重点,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上,进一步深化改革,激发创新动力。为此,国家知识产权局研究起草了《关于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 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已于4月27日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近日印发。

  何志敏介绍,《通知》主要内容包括持续压缩专利审查、商标注册周期,切实提高专利、商标申请质量,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效能,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以及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等六个方面,共计16条具体举措,旨在更好地发挥知识产权的制度优势,使知识产权真正成为市场主体创新发展路上的“开山斧”“点金石”,让创新成果更好惠及社会,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通知》中“深化”主要体现在三方面:

  一是在国务院确定目标任务的基础上,进一步自我加压,推动改革走深走实。《通知》提出,2021年底前,实现高价值专利申请审查周期压缩至13.8个月,力争提前一年完成国务院部署的审查周期压缩目标,同步压缩商标注册、专利申请后续业务的同时,全流程压减知识产权申请确权周期。同时,针对知识产权转化利用效率较低的问题,也提出全面开放知识产权基础数据,完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机制和标准,落实专利开放许可制度等新的措施。

  二是聚焦公众体验,着力满足差异化、多元化的需求,进一步提升改革的针对性和精准性。针对申请人对知识产权获权周期的不同需求,一方面提出建立完善注册商标绿色通道加快模式,优化专利优先审查机制;另一方面也提出进一步优化专利依申请延迟审查机制,便利创新主体核心的专利布局。全面简化专利、商标业务办理流程,大力推行专利代理机构设立审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提升业务办理便利化程度,适应数字化发展新形势,大力推行专利商标、电子证书、加快对电商平台开展代理业务的规范和协同监管。

  三是突出高质量发展导向,推动知识产权工作由追求数量向提升质量转变。提出不得直接将专利申请、授权数量作为享受奖励或资质资格评定政策的主要条件,2021年6月底前,各地要全面取消专利、商标申请阶段的资助和奖励。同时,将持续加强审查监管,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注册和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强化创造源头治理和全链条协同发力,着力破解当前知识产权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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