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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越秀区杰出产业人才申报

发布时间:2021.07.26 新闻来源:

一、申报依据

《广州市越秀区集聚高端人才暂行办法(修订)》(越府办规〔20194号)

越秀区杰出产业人才评审励实施细则》(越商务〔20219号)

适用范围及申报条件

(一)适用企业

适用企业是指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越秀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金融、类金融企业不受此限)的各类企业,应符合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诚信守法经营,无税收违法和欠税行为,无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在市场监管、税务、应急管理等部门无不良记录,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新落户企业:指工商注册时间距申报时间在3年及以内的企业。

2.存量企业:指工商注册时间距申报时间在3年以上的企业。

3.其他符合《越秀区现代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19—2035年)》中关于产业发展重点方向的优质企业。

(二)适用杰出产业人才

适用杰出产业人才是指在企业担任管理、研发、生产、财务、销售岗位高级职务,对企业的创新发展、效益提升能够发挥重大作用,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主要包括:企业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监事长、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投资总监、财务总监,以及其他副职以上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

支持标准及名额

经评审认定的杰出产业人才可获得一定额度的补贴,具体为:卓越奖每人奖励30万元;精英奖每人奖励20万元;优秀奖每人奖励10万元。本次评选卓越奖精英奖优秀奖总计约100名。

、申报材料

(一)企业申报材料

企业提交申报材料按以下材料顺序胶装成册一式二份(封面、骑缝加盖公章)及电子版(将所有申报材料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具体如下:

1.《越秀区杰出产业人才申报表》(见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

4.企业纳税证明(备注:此纳税证明所证明的纳税额为海关关税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除外的税收总额);

5.被推荐人才的聘任合同或任职文件(复印件);

6.申报需要的其他材料(见附件2)。

每个企业原则上申报1人。申报本次杰出产业人才的,不可同时申报区内同批次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和产业发展创新人才,否则视为无效申报。

(二)推荐部门申报材料

区金融局、各街道为申报企业的推荐部门。请区金融局、各街道积极推荐企业申报,推荐企业申报数应不少于6家,并报送以下材料:

1.2021年越秀区杰出产业人才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

2.企业申报材料

    如无足够人选达到评选标准,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相应人选可空缺。

    五、申报安排

(一)申报企业请于2021年8月15日前按照申报指南的申报材料要求,向推荐部门提交书面申报材料。

(二)请推荐部门于2021年8月20日前,将推荐汇总表及企业申报材料,存量企业报送到区商务局商贸服务业科、新落户企业报送到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本通知、申报表格可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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