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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粤字号”农业品牌申报与复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2 新闻来源:

 一、申报入库     

  请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部门按照产品品牌申报范围(附件1),组织辖区内各农业经营主体登录申报系统(www.gdmpxt.org)进行网上申报(申报书详见附件2),按要求于10月28日前完成申报工作。请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部门于11月8日前组织完成市级产品品牌认定工作,并登录系统进行审核确认及提交认定文件,完成品牌备案入库。

  二、品牌复审

  已入选2020年“粤字号”农业品牌目录的农业经营主体,请于10月28日前登录系统完成产品品牌信息更新填报,其中2021年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为必须提交项,2020年监测情况已完成不再进行数据修订,复审名单详见《关于公布2020年“粤字号”农业品牌目录的通知》,请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部门于11月8日前组织完成复审产品品牌审核,并登录系统进行审核确认,不予通过的名单以正式文件上传至系统。

  三、目录发布

  我厅将对备案入库产品品牌统一开展评价,综合复审通过名单,面向社会发布“粤字号”农业品牌目录并广泛宣传推介,同时开展动态监测管理,对不达标予以清退出库。

  四、有关要求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粤字号”农业品牌创建工作,积极发动辖区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参与,加强农业品牌建设,扩大“12221”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覆盖面。各地对入选“粤字号”农业品牌目录的经营主体要加大扶持力度,树立一批本地区质量过硬、竞争力强、市场口碑好的农业品牌,带动优势特色产业转型升级。

  附件:1.产品品牌申报范围

     2.“粤字号”农产品品牌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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