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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商标异议、评审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5.09.09 新闻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编者按 

  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充分发挥商标异议和评审程序在打击恶意注册、保护在先权利、维护消费者利益和公共利益等方面的突出作用,成效显著。为强化以案说法力度,引导社会公众树立正确的商标注册观念,持续推进营造知识产权良法善治浓厚氛围,激发各类经营主体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评选出“2024年度商标异议、评审典型案例”,本版特予以刊登,以飨读者。 

    

0170283061号“L'OIE DES LANDES”商标异议案 

【基本案情】 

  异议人:法国国家产品原产地与质量管理局 

  被异议人:某商贸(上海)有限公司 

  异议人主要理由:被异议商标的注册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和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 

  经审查,商标局认为,被异议商标指定使用在肉、鱼(非活)、熟肉罐头等商品上。异议人提供的证据可以证明“VOLAILLES DES LAN-DES”(朗德家禽)是法国肉禽产品的地理标志。“LANDES”为法国地名朗德,是世界闻名的鸭、鹅肥肝产地。朗德鹅是世界著名的优质肉鹅品种,经国内诸多媒体的广泛宣传,已为我国相关公众所知晓。被异议商标法语含义为“朗德鹅”,与上述法国地理标志含义相近。被异议人并非来源于上述地区,被异议商标注册使用在肉等商品上易误导公众,使用在其他指定商品上易使消费者对商品品种、产地等产生误认。依据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和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被异议商标不予注册。 

【典型意义】 

  该案是准确适用商标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对国外地理标志进行平等保护的典型案例,彰显出商标主管机关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打击恶意攀附国外地理标志声誉、误导公众行为,维护诚实信用、健康有序的商标注册秩序的坚定决心。(伍 葳  张芳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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