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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深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的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01 新闻来源:

2021年深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的申报通知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具体扶持方式

  受科技研发资金年度总额控制,每单位每年限申报1个。对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由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择优认定。

  主要流程包括单位申报、专家评审、答辩或者现场考察、社会公示、审批机关认定;资助方式执行后补助经费支持。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对经认定的市工程技术中心,按照依托单位上两年度研发经费之和扣除同期财政补助部分后50%的资金,经核定后给予不超过300万元资助。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扶持领域

  重点支持领域:互联网、生物、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海洋、航空航天、生命健康、机器人、可穿戴设备和智能装备等未来产业以及资源环境、安全生产等民生科技领域。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具体申报条件

   ()依托单位应当是在深圳市(含深汕合作区,下同)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家或者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优先支持产品、技术水平和综合实力在同行业中名列前茅的大中型企业。已承担市工程中心组建任务的依托单位原则上不予重叠认定。已列入科研诚信异常名录的单位不得申报。

  ()企业经营和运行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较高的管理水平。

  ()企业建有专门的研发机构,有持续的研发投入,上一年度销售额不低于5000万元,2(2018年元月1——20191231,下同)每年研发费用1000万元以上。

  ()企业近2年获得授权的知识产权(包括发明、实用新型、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和形状的外观设计、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总计不少于15(其中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或者植物新品种总计不少于7)

  ()申请组建的市工程技术中心应配备管理负责人和技术带头人,其中拥有岗位专职研发人员20人以上,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不少于10(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少于3)

  专职科研人员不得同时隶属于其他省部级以及市级科技创新载体。

  已列入科研诚信异常名录者不得列为工程技术中心人员。

  ()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研发专门用房面积500平米以上,有必要的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工艺设备(不包括生产用设备),仪器设备及专用软件的现值不低于700万元(软件类市工程技术中心相应的现值不低于400万元)

  ()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重视科技人员和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

  ()该计划属于竞争类计划。竞争类科技计划项目是指协同创新专项、人才和载体专项、企业创新专项、重大科技专项、深圳市自然科学基金等。

  ()申报单位同一项目每年只能申报一次,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凡以相同项目多头申报、重复套取政府资金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该单位两年内所有项目的资助资格。 同一项目是指经我委使用相应软件对申报项目进行查重后,相似度为30%以上(30%)的项目。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申报限制

  1.申请单位为企业的,原则上只能单独或者联合申报12015年以来获得国家、广东省和部级科技奖励的企业或2016年、2017年深圳市工业百强企业,可以单独或者联合申报2项。

  2.申请单位为高校或者科研机构的,其项目组成员只能单独或联合申报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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